根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黑龙江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本次选拔转专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魏 枫
组 员:李瑞前 任嘉嵩 宁 进 董 勋 段文博 林 萌 朱 越 王 丹 张志欣 白 瑞 杜鑫宇 王 岚 关诗洋 刘佳辉 慈心茹
二、转专业监督小组名单
组 长:杨其滨
组 员:付 丽 孙永军 张春萍 李 艳 姜艳萍 郭新利 张耘堂
三、接收计划
学院各专业接收计划如下:

四、报名条件
1.须符合《黑龙江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选拔转专业条件。
2.各专业附加报名条件如下:

五、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总成绩确定接收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接收人数的150%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未超过计划接收人数150%的专业,该专业参加笔试的全部考生均进入面试。
其中:工商管理专业、金融学专业、金融学专业(中法)、金融学专业(中俄)
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80%+综合面试成绩×20%
经济学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
会计学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
会计学(中高计划)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俄语双学士学位班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六、考核内容
(一)经济学专业考核内容
笔试: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50%)、高等数学(50%),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70%。
面试: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学科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面试分数占比30%。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考核内容
1.2025级国际经济与贸易
笔试:微观经济学(40%)、国际贸易基础知识(60%),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比60%。
面试:思想素质、兴趣爱好、对国际经贸的兴趣、发展潜力等。面试分数占比40%。
2.202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
笔试:西方经济学(30%)、国际贸易原理与实务(70%),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比60%。
面试:思想素质、兴趣爱好、对国际经贸的兴趣、发展潜力等。面试分数占比40%。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俄语双学士学位班专业考核内容
1.2025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俄语双学士学位班
笔试:微观经济学(30%)、国际贸易基础知识(30%)、俄语基础入门(40%),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比60%。
面试:思想素质、兴趣爱好、对国际经贸的兴趣、发展潜力等。面试分数占比40%。
2.202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俄语双学士学位班
笔试:西方经济学(30%)、国际贸易原理与实务(30%)、俄语基础(40%),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比60%。
面试:思想素质、兴趣爱好、对国际经贸的兴趣、发展潜力等。面试分数占比40%。
(四)金融学专业考核内容
笔试:西方经济学(50%),金融学(50%),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80%。
面试: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成绩、学科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面试分数占比20%。
(五)会计学专业考核内容
2025级笔试内容:基础会计,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比70%。
2024级笔试内容: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70%),税法+成本会计+银行会计(30%),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比70%。
面试: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学科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面试分数占比30%。
(六)会计学(中高计划)专业考核内容
2025级笔试内容:基础会计,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比70%。
面试: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学科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面试分数占比30%。
(七)金融学专业(中法)考核内容
笔试:法语基础(50%)、高等数学(50%),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80%。
面试: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成绩、学科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法语口语等。面试分数占比20%。
(八)金融学专业(中俄)考核内容
笔试:俄语基础(50%)、金融学(50%),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80%。
面试: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成绩、学科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俄语口语等。面试分数占比20%。
(九)工商管理专业考核内容
笔试:管理学卷面合计100分,笔试分数占比80%。
面试: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学科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面试分数占比20%。
七、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要求
笔试时间:2026年5月26日 汇文楼360 18:30——20:30
面试时间:2026年6月2日 汇文楼852 14:00开始
考核要求: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参加笔试、面试。
八、监督机制
1.学院选拔转专业工作在黑龙江大学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接收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
2.学院对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考试合格考生名单、拟接收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学院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报考或接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转专业资格。
4.学院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5.如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0451-86604939。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汇文楼855室、934室
咨询电话:0451-86609012、0451-86604556
联系人:张老师、白老师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中法学院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