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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关于组织各学院辅导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转发校园网)
2015-06-19 09:14 金云阁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我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技能,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各学院辅导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黑龙江大学专职辅导员、保研辅导员  

二、培训时间及方式  

授课时间:2015年7月13日—8月3日,依《心理咨询师鉴定标准》及《培训教程》要求集中面授。培训结束后,学员将参加11月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培训地点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哈尔滨工程大学)  

四、培训内容  

1.基础知识(6门课):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  

2.技能操作相关知识(3门课):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量技能。  

五、报名条件  

1.三级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毕业者  

(2)具有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  

2.二级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者  

(2)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3)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各教育专业学历及职称可按以上三专业(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对待;三专业以外各专业学历、职称提高一个档次可按三专业对待,如,三专业以外的副高职可按三专业中级职称对待。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培训条件的辅导员填写《黑龙江大学辅导员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报名申请表》(附件一)及《黑龙江大学辅导员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二),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名。请各学院在2015年6月26日(周五)8:00-11:00将上述材料纸质文档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B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1室),联系人:陈锋老师,电话:86609360,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陈锋老师的教务办公网邮箱(chenfeng)中。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黑龙江大学辅导员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报名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黑龙江大学辅导员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报名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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