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依据黑龙江省人社厅、教育厅、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在2016年7月工资及奖金中做如下调整:
一、调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在职职工薪级工资,补发2016年1-6月差额部分,其中涉及调整工资项为薪级工资、住房(房价)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等;
二、补缴薪级工资调整相对应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
三、补缴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黑龙江省规范津贴补贴时增资额度相对应的公积金差额部分;
四、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201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在职职工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2015年12月应发工资额(扣除个人所得税)。
以上工资及奖金将于近期发放。
另:2016年4-6月退休职工在2015年终一次性奖金中扣除2013年度补缴公积金部分。
望周知。
人事处
2016-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