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智慧校园”的总体建设目标,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我校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黑龙江大学关于启动全校教职工填报并完善个人数字信息的工作方案》,决定在已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启动教职工填报并完善个人数字信息的工作,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黑龙江大学关于启动全校教职工填报并完善个人数字信息的工作方案
附件2:黑龙江大学教职工个人信息确认单
附件3:黑龙江大学教职工个人信息更正申请单
附件4:本科教学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5:人事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6: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人文社科)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7: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科学技术)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8:研究生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黑龙江大学
2016年3月9日